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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83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中国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香港会计师公
会公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9 号《Financial Instruments》、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7 号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s》(以下简称“香港新金融工具准则”),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15 号《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以下简称“香港新收入准
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该变更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简称“A 股报表”)的影响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变更应收账款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减值计提规则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计量方法,具体如下:
    (1)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方法从“已发生损失法”调
整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为核心,结合预期回款情况,考
量客户的关键财务指标后,细化资产组分类及调整资产组计提比例,进行减值计
提。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
追溯调整,仅调整 2018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计量方法:在原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对于在
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对于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按成本计量。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包
含原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以成本计量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除在单项非交易性
权益工具初始投资时,可选择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外,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存量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进行分类,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所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均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以成本计量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其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
整 2018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
行追溯调整。
       原活跃市场有报价、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调整至期初留存收益,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其
本期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变更了原有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
造合同收入会计政策(租赁收入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不受
新收入准则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影响为电信系统合同收入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电信系统合同
作为建造合同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及成本,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
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采用新收入准则后,本集团将识别出
合同中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已分配至相应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仅调整 2018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
(二)对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简称“H 股报表”)的影响
    1、根据香港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变更了原有的金融资产会计政策,包括
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政策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计量政策,具体内容和影响同 A
股报表。
    2、根据香港新收入准则,公司变更了原有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和影响同 A 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修订后的有关准则而作出的相
应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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