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98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同芜湖扬子银行贷款提供7000万元担保因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关联方何培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配偶唐丽英、关联方何璧颖(公司股东、董事)及其配偶俞世奇(公司总经理)、关联方何壁宇(公司股东、董事)及其配偶孙程、杭州喜鹊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控制的企业)共同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金额7000万,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27日。上述合同目的是为公司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担保。就该担保,公司未支付担保费,未提供反担保。
2、关联方为公司同芜湖扬子银行贷款提供2000万元担保因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关联方何培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配偶唐丽英、关联方何璧颖(公司股东、董事)及其配偶俞世奇(公司总经理)、关联方何壁宇(公司股东、董事)及其配偶孙程、杭州喜鹊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控制的企业)共同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金额2000万,担保期限自2017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上述合同目的是为公司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提供担保。就该担保,公司未支付担保费,未提供反担保。
3、关联方为公司同芜湖浦发银行贷款提供6500万元担保因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融资额度协议》(合同编号:
80012017280201),贷款金额:6500万元。贷款期限2017年2月16日至2018年2月16日。基于前述贷款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及其配偶唐丽英共同无偿为公司前述贷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500万元,保证期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就该担保,公司未支付担保费,未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富配偶;何璧颖系股东、董事,俞世奇系何璧颖配偶、公司总经理;何壁宇系公司股东、董事,孙程系何壁宇配偶。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公司股东。杭州喜鹊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控制的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何培富、何璧颖、何壁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 住所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何培富 | 芜湖市大桥镇桥北工业区红旗路3号 | - | - |
唐丽英 | 芜湖市大桥镇桥北工业区红旗路3号 | - | - |
何璧颖 |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东苑5幢2单元702室 | - | - |
俞世奇 |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东苑5幢2单元702室 | - | - |
何壁宇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万科公望 | - | - |
孙程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万科公望 | - | - |
杭州喜鹊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区银湖街道唐家坞村 | 有限责任公司 | 何壁宇 |
(二)关联关系
何培富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丽英系何培富配偶;何璧颖系股东、董事,俞世奇系何璧颖配偶、公司总经理;何壁宇系公司股东、董事,孙程系何壁宇配偶。杭州喜鹊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培富及其配偶唐丽英共同无偿为公司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以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500万元,保证期间2017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3日。就该担保,公司未支付担保费,未提供反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未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加快战略布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稳定公司资金周转。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和日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