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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烯碳: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张玲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表决情况,弃权
       李备战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表决情况,弃权
       叶小杰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表决情况,弃权
       声明
       叶小杰、李备战、张玲弃权理由:本人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就职以前当年度公司经营和公
       司治理情况未参与,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烯碳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远成(代)                                      戴子凡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 600-15 甲观澜庭营销中心三楼    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 600-15 甲观澜庭营销中心三楼
传真                 024-22921377                                      024-22921377
电话                 024-22903598                                      024-22903598
电子信箱             xtxc@ene-carbon.com                               xtxc@ene-carbon.com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7年度,公司多元化经营,主要业务种类分为贸易类、房地产、生产类、技术平台开发类和其他业务。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为: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
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房地产和贸易为主。公司房地产业务通过去库存、盘活既有的地产项目,实现
可持续性的销售收入;贸易业务通过积极开发高毛利率品类,切入贵金属制成品行业,结合上下游资源,实施定制
化路线策略,逐步提升贸易业务毛利率水平;新能源业务的开拓更是为公司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实现战略转型奠
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随着方形铝壳锂电池PACK全套自动化生产线的落成投产,公司已进
入初步规模化生产阶段。同时基于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技术整合积累,公司也在为客户开发相关电池管理系统,延
伸价值链。公司目前自主研发的主要产品有电动大巴电池系统、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物流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
电池系统和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系统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1,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27%。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销售及贸易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为主、房屋出租为辅,通过与多家实力雄厚的专业经纪公司
合作,配合产品销售,专业的合作公司为项目带来了充足的客户资源,确保产品的顺利销售,同时实现资金的回收
和利润的增长,保证公司的盈利。目前公司已开发的住宅地产项目有东方威尼斯、银河丽湾项目、观澜庭项目等,
商业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为国电大厦写字楼的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贸易业务包括黄金现货、贵金属艺术品工艺品贸易、汽车销售贸易。公司黄金现货主要是
投资型金条,该产品具有非常广泛的收藏空间。该项目采用了轻资产的运营方式,在保证企业内部资源优势最大化
使用的前提下,大量的使用了市场化手段对产品环节进行优化,从而实现便捷高效的生产和流通。公司贵金属艺术
工艺品贸易由母公司主导,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产品品类包括黄金版《清明上河图》和白
银版《清明上河图》。2017年公司聘请行业内高端人才,同时委托业内领先的金属加工企业进行联合开发,积极开
发高毛利率品类,结合上下游资源,定制推出的贵金属工艺制成品,产品采取充分与贵金属交易所等分发渠道和区
域销商进行合作进行多渠道分发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汽车销售贸易由深圳银基烯碳能源有限公司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的生产与研发,主要由江苏银基开展,
初步形成产能、销售和业务模式。公司已建成国内一流的方形铝壳锂电池PACK全套自动化生产线,年产能最高可达
2.5GWh,此项目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投产。公司严格实施ISO9001和汽车行业IATF16949质量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公
司产品已通过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T31484、GB/T31485、GB/T31486、GB/T31487等的检测要求,主要
技术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并已建成国内一流的方形
铝壳锂电池PACK全套自动化生产线。公司技术团队、销售管理团队与多家国内主流整车厂保持有紧密联系,并与众
多新能源汽车运营商建立有合作伙伴关系,逐渐建立起业务和销售关系,共同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平台开发类业务为公司实现战略转型而延展的技术研发及服务类业务,系公司子公司江苏
银基基于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技术积累,结合下游客户对电池管理系统的需求,为客户进行的定制化电池管理系统
开发及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2,412,289,096.93      1,415,664,714.79              70.40%       1,116,098,64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149,558.24        -474,259,322.57             116.27%         -41,410,07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6,639,354.39        -491,207,953.23             119.67%        -136,816,296.7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159,538.27        -281,941,293.15             186.60%         -51,833,439.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41            117.07%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41            117.07%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0%              -43.45%               50.05%                  -3.14%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总资产                                  3,283,590,807.53         3,641,895,633.90                  -9.84%    3,815,159,44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4,637,915.05          1,129,678,029.33                 -13.72%    1,328,598,860.6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4,122,377.24           389,948,625.30        333,399,088.62       1,554,819,005.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891,683.62           -39,717,296.61           -55,278,663.37     203,037,20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955,453.92           -47,073,017.92           -51,867,665.17     244,535,491.4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83,748.03          -321,246,038.36           47,410,517.32      524,878,807.3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164,821                                 164,821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7% 130,189,267                         冻结                            120,189,267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3.49%     40,271,177
责任公司
庆云泽浩物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6%      8,745,976
肖立海                     境内自然人              0.75%      8,658,870
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5,601,960
肖立江                     境内自然人              0.26%      3,018,835
何兆丽                     境内自然人              0.24%      2,793,470
李建雄                     境内自然人              0.20%      2,300,000
郭贞安                     境内自然人              0.19%      2,200,000
上海展尚投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8%      2,1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0000 股,股东李建雄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300000 股,股东郭贞安通过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200000 股。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历经了渐进式战略转型期,从房地产业向烯碳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顺利过渡。2017年度,公司在烯碳产业
经营平台上,重点推进石墨烯新材料在动力电池系统领域的应用,产业布局及产业资源整合,在明确的新能源战略
定位指导下,初步规模的量化生产已实现。
     (一)新能源汽车行业形势
    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由培育期进入成长期,在过去几年里,政策的推动及其不确定性推动着电动汽车产业蹒跚前
行。但随着双积分制的推行,以及新能源车目录的再次登场,2017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数据逐月上行,行业正步入
健康发展轨道。
    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数据波动中快速发展,根据行业统计数据,2013-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由 2万辆增
加至 50万辆, 持续 3年保持爆炸式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2017年 1-6月累计产销分别为 21.2 万辆和 19.5万
辆 ,同比增长分别为 19.7%和 14.4%。
    全球知名车企加快布局电动汽车,大众、奔驰、宝马、沃尔沃、韩国现代等全球主要乘用车龙头企业,纷纷表
示要在未来 5-10 年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销售目标,到 2020-2025年,众多国际车企的新
能源汽车销量目标要占年度汽车总销量的 10-25%。
    新能源汽车在传统汽车产业链的基础上进行延伸,形成了一条全新的产业链条。上游电池、电机、变速器和电
控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最关键、最核心的环节,占据了整个产业价值链的高端部分。其中电池作为占新能
源汽车成本30%的部件,无疑是电动汽车的心脏,其性能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运行的经济性、可靠性、续航里程
等性能指标。能否突破价廉、安全、环境友好、性能优异的动力电池技术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瓶颈。研制
高性能车用动力电池成为电动汽车实现商品化的最关键环节。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张,受益最大的将是电动汽车的关
键部件高端锂电池。
     (二)公司发展策略
     (1)公司新能源市场策略方面,公司销售管理团队与多家国内主流整车厂保持有紧密联系,并与众多新能源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汽车运营商建立有合作伙伴关系,培育良好的客户资源;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掌握的动力电池技术,在能量密度、充
放电倍率、循环寿命和安全性能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使用公司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可以申领到最高级国家
补贴,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入行晚、市场基础薄弱的劣势;锂离子电池在低速电动车、电动船舶等领域的使用基本
还处于空白,但替代铅酸电池是必然趋势,公司未来考虑进军这些领域,夺得市场先入优势。
    (2)可持续经营方面,公司管理层2017年对转型阶段以来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各业务板块进行了
重新梳理,详细分析经营数据,有针对性的进行经营管理的改进,通过加强企划营销宣传,进一步盘活存量房地产
业务;拓展新的贸易业务,积极提升毛利率水平;公司重视并坚持持续研发投入,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为规
模化生产,公司的可持续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3)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方面,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与汇报,取得税务部门的支持,有效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
与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协调方面,积极协调逾期借款,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及借款单位采取展期、要素调整等金融手
段解决逾期借款问题。
    (4)法律诉讼方面,公司积极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对因担保及诉讼支付的代偿款及时行使追偿权,及时弥
补因担保及诉讼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5)公司治理方面,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且不断加以完善,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规则和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11次董
事会,7次监事会。其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决议公告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透明度,并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此外,公司进一步建立、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1)贸易
    公司管理层对长期从事的大宗贸易业务进行梳理,发现业务总体毛利率极低。于是在 2017 年 9 月组建业务
拓展部,聘请行业内高端人才,积极开发高毛利率品类,切入贵金属制成品行业,结合上下游资源,定制推出的贵
金属工艺制成品,大幅提高公司大宗贸易平均毛利水平。
    (2)生产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投资建设年产 2.5 亿 Wh 方形铝壳电池 PACK 生产线
项目于 2017 年下半年正式投产,先后与国内大型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当期即为公司贡献业
绩。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锌锭                259,805,613.51      228,904.17         0.09%          -18.74%        154.80%              0.22%
含硫圆饼            335,634,809.85      308,614.10         0.09%          100.00%        100.00%          100.00%
投资金条            965,304,128.54    13,610,364.74        1.41%          100.00%        100.00%          100.00%
黄金工艺品          331,818,703.42   183,745,296.36       55.38%          100.00%        100.00%          100.00%
房地产销售          256,789,188.81   109,979,899.04       42.83%        1,186.33%      9,533.03%              48.67%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
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1,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40%;实现净利润7,715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116.27%。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销售及贸易销售。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1条规定,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
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该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在暂停上市后出现如
下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公司2017年年度报
告);(2)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3)暂停上市后
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4)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5)
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 据 公 司 2017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17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96,639,354.39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412,289,096.93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4,637,915.05元,
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年度审计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第14.4.4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2017年度
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
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
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营业外支出 603,880.00 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
603,880.00 元。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子
公司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天津银基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
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银基贸易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本公司未实缴出资。
      2017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90%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建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本公司未实
缴出资。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远成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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