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运行管理情
况,对董事、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
事会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7 年临时股东会议,召开了六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以现场方式在洛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轴研科技同国机精工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10 项议案。
(三)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在洛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2017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
场方式在郑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轴研科技<2017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7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
等交易事项进行关注与核查,关注评估的公允性、交易对价的合理性
以及程序的合规性。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担保事项,系公司与全资控
制企业之间、全资控制企业之间因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
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
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对该报告无异议。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
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