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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大
公报》刊登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007 号。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康鸣先生已辞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推荐张珏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张珏女士,35 岁,学士学位。曾任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规划发展部副总监。现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海锦江国
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现象。所提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2、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董事提名程序合法。
    3、上述董事提名,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
    四、《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
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2017 年
度董事会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等议案。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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