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书面
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4、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
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
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
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双随机”现场检查的整改报
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本次“双随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梳理和深入分析,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及时制定了
相应的整改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有利于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完善内控管理及增强财务核算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9、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06,648,308.86 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
规定,董事局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
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10、审议通过了《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
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