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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7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局会议、2 次股东大会,其中,独立董事对公司董
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17 年度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                             2017 年度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参加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郭朝辉             8                0                 7             1            0
   梁发贤             8                1                 7             0            0
    李瑶              8                1                 7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度,经对提交董事局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我们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1、2017 年 4 月 26 日,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2017 年 4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认同的
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发表了认可的独立
意见。
    4、2017 年 4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及认可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4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6、2017 年 4 月 26 日,独立董事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7、2017 年 5 月 31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7 年 5 月 31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的方案》发表了赞同
的独立意见。
    9、2017 年 8 月 29 日,独立董事对 2017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及认可的独立意见。
    10、2017 年 8 月 29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学习培训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董事局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两次审议意见及决议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初次审阅,并形成以下意见:
经初次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初
次提交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基本相符,希望公司有关负责人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
计,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
以下意见及决议:经再次审阅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
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内容完整,信
息真实可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经
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2)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
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
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还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年审工作,确保年报审
计和披露工作按预定的进度完成。
    (3)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执业,深入、全面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工作勤勉尽责,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境内审计机构,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等审计服务。
    (5)对公司内控工作的督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跟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召集公司负责内控工作的相关
部门开会讨论,为该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希望公司通过全面内控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经营管理水平。
    (6)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的审议意见及决议
    审计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对公司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部分以前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并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2、董事局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及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认为《2016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
    对提取增量奖励金方案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原则上同意推行《关于提取增量奖励金
的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核。
    3、董事局下设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审议意见及决议
    会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和新
增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上述额度不含控股上市子公司)。
同意报集团董事局会议审议。
    (2)项目投资、收购及融资的履职情况
    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运作关于无条件全面要约收购国际精密、收购友诚公
司 23%股权、发行中期票据等事项时,参加项目讨论会,对上述事项可行性进行分析研
究,提示风险点,并提出宝贵意见,为公司成功运作项目作出了贡献。
    五、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17 年度,我们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
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全年共披露了 94 份公告及相关文
件,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累计回复投资者问题约 1700 条。同时,督促公司重视投资者
关系,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密
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规
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深入了解公司的战
略部署、经营理念及发展目标,关注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信息及重大经营活动进展,及时
掌握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2017年度,凡需经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
司均做到了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们沟通,帮助我们了解具体情况。
    我们对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
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相关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本年度跟进了友诚科技等新公司
的内控建设情况,指导和督促其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优化现有内控体系,
对贝特瑞等报批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督促《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的落实,通过
宣讲和现场约谈,重点跟进建立重点风险清单及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投
资、融资、采购、销售、工程项目、财务报告、资金、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各层面、
各环节内部控制的落实执行。同时,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定
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均安排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该年度的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在年报审计初期和后期,公司均安排独立董事与年
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和交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关注和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18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良好的沟通,更好的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董事局的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意见,以求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为公司
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们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
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郭朝辉、梁发贤、李瑶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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