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 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通过专人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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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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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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