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议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有关规定,是合法和必要的,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独立董事要求公司今后进一步加强内部控
制和日常财务核算管理,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 72,364,037.85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7,236,403.79
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65,127,634.07 元。2017 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当年实现
的归母净利润(可分配利润)为-108,324,384.12 元。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 2018 年公司根据投资计划有较大
的资金支付安排,并预计 2018 年受融资环境影响,外部融资难度将加大,融资成本将增高。
为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
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四、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于出现的重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公司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包括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实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本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真实的,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五、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证监发[2003]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我们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
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成瑞鹄”)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对控股子公司集成瑞鹄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情况
是否为关
实际担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联方担保
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披露日期 (万元) (协议签署日) (是或
(万元) 完毕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825 2016 年 01 月 13 日 825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550 2016 年 02 月 18 日 550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275 2016 年 07 月 12 日 275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550 2016 年 10 月 24 日 550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550 2016 年 11 月 16 日 550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110 2015 年 05 月 12 日 110 一般保证 三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825 2017 年 01 月 09 日 825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集成瑞鹄 2015 年 04 月 29 日 550 2017 年 02 月 16 日 550 一般保证 一年 是 否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为0万元。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为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报
告期内,公司担保均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建立
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在相关信息披露中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目前
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盛毅 李世亮 蒋南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