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临2018—019”《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
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及“临2018—020”《公司关于2018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
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8年3月27日修
订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对上述
公告的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8—019”)
(一)原文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 2017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并结合 2018 年公司资金需求状况,预计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
子公司互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度
被担保公司名称 担保公司名称 拟
担保金额
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为智慧节能照明业务后续设立的控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50,000
股子公司) 公司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智慧节能照明业务的实际经营需要,同意
公司对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为智慧节能照明业务后续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在担保额度满足条件下,在各自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的具体实施经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3)上市公司控制墨西哥公司55%的股权,其他合计控制墨西哥公司股权的
股东—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最高额股
权质押担保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补充说明:
根据 2017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并结合 2018 年公司资金需求状况,预计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
子公司互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度拟
被担保公司名称 担保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
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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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智慧节能照明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后续拟继续设立智慧节能照明业务项
目公司。因部分项目公司尚在进行工商注册程序,公司待项目公司设立完成后,
会再次履行上述担保相关的决策审议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3)公司控制墨西哥公司55%的股权,是墨西哥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和实际
控制人。因此在墨西哥公司向融资机构融资时,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被要求对
融资事项进行全额担保。持有墨西哥公司部分股权的股东——浙江网新联合工
程有限公司虽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其自身的净资产和其持有的
墨西哥公司45%股权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二、《公司关于2018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8—020”)
(一)原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张蓉蓉 赵春燕
杭州米鑫科技有限公司
100%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补充说明: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张蓉蓉 赵春燕
杭州米鑫科技有限公司
100%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说明:由于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股东——杭州米鑫科技有限公司将
众合进出口的日常经营等事项委托给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网新机电”)进行处理,网新机电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41%股权,由此形成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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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电对众合进出口的实际控制。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
1、补充后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
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
2、补充后的《公司关于2018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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