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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聘任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孙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
工程师。
    二、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提名包正明、毛中华、任
艳杰、杨世权、谢桂英、魏臻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谢桂英、魏臻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本次提名的 6 名董事候选人逐人进行了选举
确定,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决定后就任董事
(其中上述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产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定,推荐之前充分征求了相关股东和候选人的意见,董事
会候选人推选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
格和条件,且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承诺和声明,本人同意上述 6 人作
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字): 谢桂英    魏臻
                            2018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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