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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836412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形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改内容如下:

(1)原《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中,原拟发行对象共计

36名,包括在册股东ZHENG ANMIN(郑安民)及35名新增投资者。其中,在册股东ZHENG ANMIN(郑安民)拟认购50,000股,新增个人投资者、公司董事、总经理郑耀拟认购125,000股,其余34名新增投资者拟认购825,000股。

修改后的内容如下:拟发行对象共计35名新增投资者。其中,在册股东ZHENG ANMIN(郑安民)不再参与认购,其拟认购的50,000股,由新增个人投资者、公司董事、总经理郑耀参与认购,修改后郑耀认购175,000股,其余34名新增投资者仍然认购825,000股。

(2)原《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时,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况,及其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造成的影响”部分约定“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挂牌以来未发生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况,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无影响。”

修改后的内容如下: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新增认购对象不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本

次发生的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挂牌以来仅发生本次分红派息事项,未发生转增股本的情况,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无影响。

(3)原《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修改后的内容如下:“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挂牌公司在披露《股票发行方案》至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期间,拟进行权益分派的,不需要调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公司本次新增认购对象不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具体内容详见《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2018-014)。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兼总经理郑耀有意向参与本次认购,董事长郑安民与公司董事、总经理郑耀系叔侄关系,故郑安民与郑耀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99,843,615.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769,155.89元。

公司2018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0元(含税),预计派送税前现金34,000,0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方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1,769,155.89元。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计算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上述权益分派。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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