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韩雪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25,694,33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5%)的大股东、董
事韩雪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196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韩雪峰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总数 持股总数占总股 持有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
名称 (股) 本比例(%) 流通股总数(股) 总股本比例(%)
韩雪峰 25,694,334 6.15 6,423,584 1.5366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960%。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
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韩雪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承诺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且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
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
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
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对于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本
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
期内不予以出售;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
所有;如本人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本人当年薪
酬及以后年度现金分红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日,韩雪峰先生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
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韩雪峰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
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韩雪峰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