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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细致地审核了本次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现就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
和核查,现就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
项说明和意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
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了控制架构,
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
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
35,898,050.4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2,523.49 元,
未分配利润-511,682,311.89 元。由于公司 2017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数为负值,故 2017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不实施现金派息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决定较为
合理。同意董事会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
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处理,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为目的,本次计提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
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需要补提坏账准备
19,241,183.5 元, 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8,404,283.3 元。
    五、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审
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8,74.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为 6.96 亿元。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
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六、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相互担保额度
    公司确定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相互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
与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与子公司
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
风险。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
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有
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我们认为董事会所
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
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间互保,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皞、张文君、马志强、王天鹏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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