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宝实: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书面通知,4 月 26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亲自出席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
下事项:
    一、《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
35,898,050.4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42,523.49 元,
未分配利润-511,682,311.89 元。由于公司 2017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数为负值,故 2017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017 年度,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金的相关会计政策,
同意对 2017 年度以下资产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坏账准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计提坏账准备
172,749,684.65 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 150,246,475.02 元,
2017 年需要补提坏账准备 19,241,183.5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81,643,556.3 元,其中:期初已计提 79,299,899.85 元,
本期因产品出售转出 6,060,626.85 元,2017 年需要补提存货跌价准
备 8,404,283.3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宝塔实业股份有限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丽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
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张丽芳,女,1957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75 年参
加工作,1979 年-1985 年在人民银行新城支行、银川支行担任会计、
核算员、统计员;1985 年-2001 年在工商银行宁夏区分行任统计资金
调度、计财科科长;2005 年-2012 年任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
常务董事、集团副总裁、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审计委员会主任,宁
夏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2 年-2016 年任本公司第六、七届董事
会董事兼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2017 年 8 月任宝塔石化集团宁夏
区常务副总裁;2017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张丽芳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20,000 股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