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保荐机构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
机构”)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公
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联席保荐机构与浦发银行签订的保荐协议等文件的相关
约定,就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
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非
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批复》(银监复[2016]41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47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浦发银行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248,316,498 股,发行价格 11.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4,830,000,00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9,905,660.38 元 及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3,542,294.0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16,552,045.6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8 月 30 日,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资报告》(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7)第 85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专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浦发银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号:99010133150050330
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
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共计人民币 14,816,552,045.61 元。对于上述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公司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2017 年 9 月,公司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
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形。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度,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出
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1907 号鉴证报告:“浦发银行的上述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
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修
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浦发银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17 年度,联席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浦发银
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联
席保荐机构认为:浦发银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联席保荐机构对浦发银行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14,816,552,04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16,552,0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16,552,0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承诺 计投入金额 本报告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达到 性是否发
投资 与承诺投入 期实现
变更(如 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4) 用状态日 预计 生重大变
项目 金额的差额 的效益
有) =(2)/(1) 期 效益 化
(3)=(2)-(1)
补充
核心 不适 不适
不适用 14,816,552,046 14,816,552,046 14,816,552,046 14,816,552,046 14,816,552,046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一级 用 用
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