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 16:00 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702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董事罗育德、陈金祖、陈敏生、陈繁华、
徐燕、张立轩和独立董事黄亚英、沈维涛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赵波因事
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黄亚英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
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 3 人、高管 5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 2017 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
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罗育德、陈金祖、陈敏生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