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2009年6月11日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如
意)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
议<拟向中国外贸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的议案》,及
本次董事会会议记录,本保荐人认为:
山东如意拟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
如意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截至此笔担保之前山东如意已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2,500 万元
担保,此笔担保实施后,山东如意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0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6%,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本保荐人同意该项
对外担保,并提醒公司持续关注担保方的偿债能力。
山东如意拟向中国外贸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东方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外贸租赁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
山东如意的实际控制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如意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定价遵
循了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山东如意股东大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宋立民
王 新
2009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