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之内。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味精的生产销售
住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江保安
公司创建于1999年,是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被列为520户国家重点企业、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山东省计划单列企业,连续14年被山东省农业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济宁市经济效益支柱企业。公司的主导产品“菱花”牌味精,被指定为人民大会堂宴会专用味精,2000年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绿色食品”; 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体系认证、犹太认证和海拉尔认证。该公司总资产8.5亿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36,017万元,利润6922万元,净利润5633万元,资产负债率56.42%。
三、公司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且该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措施及与公司互保,目前,该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总计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董事会预计不会出现风险。
截至此笔担保之前公司已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担保。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继续努力采取措施,不断降低对外担保总额,并降低担保风险。
四、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同意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叁仟伍佰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实际偿债能力,符合担保要求,且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该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该项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山东如意拟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3,500 万元人民币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如意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截至此笔担保之前山东如意已为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2,500万元担保,此笔担保实施后,山东如意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本保荐人同意该项对外担保,并提醒公司持续关注担保方的偿债能力。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