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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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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89 号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称,你公司拟将持有的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
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威海宝顺”、“威
海恒运”、“威海港宝”,合并简称 “三家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以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海园”),三家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45,321.21 万元,另
新海园代三家目标公司偿还对你公司(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
23,609.30 万元,合计人民币 68,930.51 万元。如果交易成功,你公司
预计可产生约 34,000 万元的收益。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相关方说明以下问题: 
1. 三家目标公司的核心资产均是位于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的
宗地,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相关核心资产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
理位置、产权情况、历史沿革、用地性质、周边地价水平、未来规划、
是否存在转变用地性质的可能等。 
2. 公告显示,此次股权转让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
求,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你公司获得三家目标公司名下登记的 13 块宗
地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宗地投入运作和使2 
用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你公司决定转让三家目标公司的具
体原因。 
3. 公 告 显 示 , 三 家 目 标 公 司 对 你 公 司 存 有 负 债 共 计
236,093,024.25 元,并且新海园同意协议完成后承担偿还义务。按照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求,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你公司与三家目标公司的债务发生时的决策程序
及该项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人名称、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
期、发生原因等。 
4. 请补充披露相关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请按照我部《主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的要求,补充披露
对三家目标公司及其核心资产评估中重要参数的选取情况,并提供估
值合理性分析。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补充
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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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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