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6月11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84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222.22万股。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参阅本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和2009年3月14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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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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