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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动力:关于拟购置土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6046 证券简称:捷强动力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置土地的公告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需求,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拟购置土地兴建新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1、初步选定在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内购置土地;

2、拟购置地块面积约53亩;

3、购置土地预计金额2,500.00万元以内。

本次拟交易的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6,823.52万元,公司本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不超过36.64%,未达到50%,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关于拟购置土地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标的名称:约53亩土地

交易标的名称:约53亩土地
交易标的类别:土地
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三)时间安排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拟购置地块招拍挂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准。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过户时间以实际过户时间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过户时间以实际过户时间为准。

本次拟购置土地目的是公司为满足经营需求,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对公司未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有积极推动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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