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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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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董事龙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委托张富贵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璞
电话:028-86520852电子信箱:sietco@163.com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24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
总资产 | 15,832,760.36 | 9,461,512.11 | 67.3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05,161,363.68 | -1,118,417,106.33 | 1.19% |
营业收入 | 24,284,596.00 | 22,700,837.10 | 6.9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55,742.65 | -71,860,390.74 | 118.4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103,844.54 | -71,165,330.18 | 119.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71.85 | 124,051.19 | -137.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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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4 | 1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4 | 118.1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3 | -6.81 | 1.17% |
2.2 股本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3、核心员工 | |||||
4、其它 | 56,307,852 | 34.27% | 56,307,852 | 34.27%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 56,308,602 | 34.27% | 56,308,602 | 34.27%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84,000,000 | 51.12% | 84,000,000 | 51.12% |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750 | 0.00% | 750 | 0.00% | |
3、核心员工 | |||||
4、其它 | 24,000,000 | 14.61% | 24,000,000 | 14.61%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08,000,750 | 65.73% | 108,000,750 | 65.73% | |
总股本 | 164,308,602 | 100.00% | 164,308,602 | 100% | |
股东总数 | 15,254 | 15,254 |
2.3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年度内增减 | 年末持股情况 | 比例(%) | 股份类别股份类别(已流通或未流通)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 |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4,000,000 | 51.12 | 未流通 | 国有股东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0 | 14.61 | 未流通 | 国有股东 | ||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4,729,506 | 2.88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
金军 | 3,780,000 | 2.30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
赖顺兴 | 2,700,008 | 1.64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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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静芬 | 1,254,669 | 0.58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
高铭 | 910,886 | 0.55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
丁新德 | 695,000 | 0.42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
袁斌 | 602,700 | 0.37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
张蔚 | 562,100 | 0.34 | 已流通 | 社会公众股东 |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名股东与第二名股东以及第一名股东和第二名股东与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第三名至第十名股东,本公司未知其有无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和其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0%
100%
51.12%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2006年3月许昌中院裁定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10年3月16日许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由于2004年度以前形成的公司大量资金被原控股股东以及其相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侵占、挪用问题,以及公司过去遗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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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的巨额债务和担保债务逾期仍未能偿还以及实现债务和解,仍背负着沉重的财务费用,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承包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决算(报告期内坦桑满兴项目养护期已经结束,但目前尚未能完成决算),但由于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升值致汇差收益3,095.56万元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为1,325.5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84,596.00元,同比增加6.98 %;实现净利润13,255,742.65元,同比增加118.45%。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832,760.36元,较上年度末增加67.34%;净资产-1,105,161,363.68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19%。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 <2018>219号),具体为:
中川国际公司存在大量已到期尚未偿还的债务和对外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中川国际公司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清偿债务,并可能存在巨额逾期借款罚息,部份资产被强制执行;同时,中川国际公司累计亏损额巨大,并已严重资不抵债。因此,中川国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中川国际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另中川国际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由于受时间及地域等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由于上段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川国际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特此说明如下:
公司将继续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为公平、妥善地解决债务问题而努力,以减轻公司负担、稳定经营业务、降低财务费用;2010年4月22日,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中院诉我公司承担对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因对剩余贷款本金20,765,784.18元及利息无法受偿,故向法院诉求:判令我公司偿还本息。2010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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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郑州中院一审判决:由本公司承担支付责任,公司上诉后,2011年6月20日河南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尽力化解和降低过去历史造成的担保风险;公司将继续抓好被侵占、挪用资金的追收工作;做好法律诉讼事项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着重抓好在建工程项目的实施,抓好下场设备的维修和管理,积极争取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巩固、加强业务合作,努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