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回复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90 号《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对照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检查分析,现将关
注函需要说明的问题公告如下:
1.请结合同行业特征、自身经营模式、多年度财务指标等,说明你公司所处
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等说明
2017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你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
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分析
公司主业所处空调行业具有资产投入大、消费季节性和地域性差异显著等特
征,且物流成本日益提高,为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强化竞争优
势,公司计划对空调产能进行逐步扩充;同时,公司经过近年的高速高质量发展,
空调主业龙头地位稳固,为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公司计划重点布
局智能装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正在规划和实施的重点投资项目包括:新建空调基地项目,如洛阳、南
京基地正在规划,杭州基地已在建设;智慧工厂升级项目,如珠海总部整体重新
规划建设、重庆基地搬迁改造、珠海总部全球研发中心规划建设;智能装备,如
珠海智能装备、精密模具投资项目,武汉、洛阳智能装备投资项目;智能家电,
如成都、洛阳、合肥智能家电投资项目;集成电路设计投资项目;参与洛阳 LYC
轴承有限公司混改投资项目等。
目前上述项目基本都处于研究筹划阶段,项目规划涉及面广、预计占用的资
金量大、对公司影响深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测算资金需求和现金
流,因此,公司难以确定 2017 年度现金分红的恰当金额。
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
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
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上市以来历史分红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2014 年
至 2016 年 累计分配利润 28,875,508,214.40 元,占三年年均可分配 利润 的
216.56%;2015 年至 2017 年累计分配利润 19,851,911,897.40 元,占三年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109.3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统计,1996 年至 2016 年,格力电器已累计现金分红 19 次,分红总额达
417.92 亿元,超过期间净利润的 40%。
公司上市以来分红情况:
年份 销售收入(亿元) 净利润(亿元) 分红金额(亿元) 分红率
1996 28.41 1.86 1.5 80.65%
1997 34.51 1.98 - 0.00%
1998 42.98 2.11 1.3 61.65%
1999 51.65 2.29 1.3 56.80%
2000 63.42 2.54 1.43 56.37%
2001 65.87 2.72 1.61 59.22%
2002 70.29 2.96 1.72 58.05%
2003 100.42 3.37 1.77 52.58%
2004 138.33 4.21 2.04 48.46%
2005 182.48 5.1 2.15 42.11%
2006 238.03 6.28 - 0.00%
2007 380.41 12.7 2.5 19.69%
2008 420.99 19.66 3.76 19.13%
2009 424.58 29.13 9.39 32.23%
2010 608.07 42.76 8.45 19.76%
2011 835.17 52.37 15.04 28.72%
2012 1,001.10 73.8 30.08 40.76%
2013 1200.43 108.71 45.12 41.50%
2014 1400.05 141.55 90.24 63.75%
2015 1005.64 125.32 90.24 72.00%
2016 1101.13 154.21 108.28 70.22%
合计 9,393.96 795.63 417.92
2.请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至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是否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说明如下:
为了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顺畅,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17
年至今,组织各类投资者电话会议 81 场次、投资者电话答复 4832 个、深交所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互动回复 1354 个、组织接待各类投资者现场调研 286 场次。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快速、便捷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使用简洁高效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确保投资者真实了解股东大会议案的情况并正确作出表
决意见,促进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的制定,有效提高了中小股东的话语
权。
针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以及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中进行了专项说明:
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
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 2018 年经营计划和远期产业规划,公司预计未来在产能扩充及多元化
拓展方面的资本性支出较大,为谋求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需做好
相应的资金储备。公司留存资金将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智慧工厂升级,以及智能
装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等新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
前述投资项目尚处筹划阶段,公司将尽快明确资金需求和现金流测算,充分
考虑投资者诉求,进行 2018 年度中期分红,分红金额届时依据公司资金情况确
定。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