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拟租赁房屋给关联方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期限5年,金额为每年96,00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拟租赁房屋给关联方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期限5年,金额为每年96,000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龚晓科持有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董事穆云飞持有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龚晓科持有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董事穆云飞持有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龚晓科、穆云飞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不存在。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方姓名/名称 | 住所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丰庆西路16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穆云飞 |
(二)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龚晓科持有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董事穆云飞持有宁夏凯添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在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在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