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 次 前 期会 计 差错 更正 追 溯 调增 公 司 2015年 末 和 2016年 末 盈余公 积 金
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长期股权投资6,774,731.00元。
一、概述
2017 年度,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之
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
于龙江银行企业年金方案的批复》(黑财际金[2015]28 号),按照报送方案自 2015 年
度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将 2011 年至 2014 年计提的企业年金转回。上述事项,导
致龙江银行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盈余公积增加 8,503,000.00 元,未分配利润增加
76,525,000.00 元。
2017 年度,龙江交通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增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盈余公积
677,473.10 元,未分配利润 6,097,257.90 元,长期股权投资 6,774,731.00 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
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
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98,641,054.74 6,774,731.00 1,105,415,785.74
盈余公积 96,624,905.54 677,473.10 97,302,378.64
未分配利润 1,114,878,048.54 6,097,257.90 1,120,975,306.4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22,913,846.00 6,774,731.00 1,029,688,577.00
盈余公积 85,619,766.18 677,473.10 86,297,239.28
未分配利润 919,656,693.42 6,097,257.90 925,753,951.32
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417,070,725.17 6,774,731.00 1,423,845,456.17
盈余公积 96,624,905.54 677,473.10 97,302,378.64
未分配利润 574,924,178.54 6,097,257.90 581,021,436.4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341,343,516.43 6,774,731.00 1,348,118,247.43
盈余公积 85,619,766.18 677,473.10 86,297,239.28
未分配利润 558,778,274.28 6,097,257.90 564,875,532.18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
《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