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04 月 20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18 年 04 月 26 日在公
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绍彬先生主持,会议对下述事项进行讨论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监事会
提名黄俊杰先生、张晓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上
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金大韪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序号 监事姓名 金额(万元/年)
1 黄俊杰 24.00
2 张晓萍 5.00
3 金大韪 22.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04 月 27 日
附件:
黄俊杰先生,1981 年出生,大专学历,2013 年-2015 年任金龙光电温州有限公
司东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2018 年 01 月任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俊杰先生通过公司“成长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74,286 股,占公
司股份比例 0.009%,除在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晓萍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04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04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公司财务
部工作,2017 年 01 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05 月至 2018 年 04 月任公司监事。
张晓萍女士通过公司“成长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78,286 股,占
公司股份比例 0.022%,除在控股股东担任财务经理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