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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8年04月20日以传真、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8年04月26日下午
13: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金绍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
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 Tjoa    Mui
Liang 先生、金士特先生、黄磊先生、莫云香女士、戴铭锋先生、戚一统先生为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陈云义、黄晓亚、徐西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戴辉先生、肖
攀先生、黄晓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陈云义、黄晓亚、徐西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
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如
下:
           序号             董事姓名               金额(万元/年)
            1           Tjoa    Mui Liang               36.00
            2                  金士特                   24.00
            3                   黄磊                    24.00
            4                  戴铭锋                   24.00
            5                  莫云香                   24.00
            6                  戚一统                   24.00
            7           戴辉(独立董事)                 6.00
            8           肖攀(独立董事)                 6.00
            9          黄晓亚(独立董事)                6.00
                                                                        本 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0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4 月 27 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
     Tjoa   Mui   Liang 先生,1964 年出生,新加坡籍,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电气
工程学士,加州州立大学海沃德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微软公司资深总监,领导
微软公司亚洲供应商管理和质量管理团队,与关键供应商、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关系,
开发可伸缩的供应商管理和质量管理组织;历任赫比国际董事总经理、高级副总裁、
首席运营官,负责领导公司全球业务拓展、项目管理和产品研发;2015 年 04 月至
2018 年 04 月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2016 年 04 月至 2018 年 04 月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Tjoa Mui Liang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金士特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
代表,曾任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助理、市场部部长;2015 年 04 月至 2018
年 04 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士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绍平先生为
父子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候选董事、监事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磊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金融
学学士、法国诺欧商学院金融市场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所、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黄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莫云香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专科学历,曾就职于温岭市审
计局负责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莫云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戴铭锋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专学历,曾任温岭市公安局
城东派出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戴铭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戚一统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2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华南地区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戚一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
     戴辉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0 年 08 月至
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戴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肖攀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法律硕士,曾任汉武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经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01 月至今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
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肖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晓亚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曾任乐清市审计事务所任审计助理,1999 年 12 月至今任乐清市永安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晓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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