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7 时在深圳
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
实到 3 人,公司监事长陈跃华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会
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其中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