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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 时在
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马德里厅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8 人,
实到 8 人,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
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21)。
    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
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三、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
2018 年 1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04,081,4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61,224,424.50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2019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18-2019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10 亿元。
    七、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2019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18-2019 年度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 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
借款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 2018-2019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
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2018-22)。 
     八、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 2018-2019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18-2019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
提供不超过 989.13 亿元人民币额度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
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与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亦可对
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2019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23)。
     九、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2019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2019 年 度 为 参 股 公 司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65.52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28%,对参股
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18-2019 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4)。
     十、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2019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18-2019 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相
关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 
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18-2019 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十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18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与各主
要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
情况详见《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26)。
       十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度新颁布、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7)。
       十三、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十四、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REITs)项目、商业不动产资产证券化
(REITs)项目并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
意: 
    (一) 公司(含子公司)以持有的若干租赁住房、商业不动
产等为基础,实施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REITs)项目、商业不动
产资产证券化(REITs)项目,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REITs)及
商业不动产资产证券化(REITs)储架总规模分别为 100 亿。
    (二) 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要求,在董
事会授权批复的额度范围内,对本项目及专项计划方案作适当调
整;签署、修改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必要文件,办理与本次专
项计划有关的程序性事宜。
    十五、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十六、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十七、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债券的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8)。
    十八、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9)。
    十九、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姚军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姚军简历如下:
    姚军,男,1960 年出生 1 月生,1985 年 9 月入党,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旅游发展部副
总经理,华侨城旅行社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总裁、总裁
助理、旅游事业部总经理,曲阜孔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
锦绣中华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深圳世界之窗副董
事长,北京华侨城总经理、副董事长,国际传媒总经理、董事长,
云南华侨城总经理、董事长,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持有本公司股份 2,841,192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0346%,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总经理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十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久浩工作变
动,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聘任陈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兰简历如下:
    陈   兰,女,1975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华侨城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兰持有本公司股份 307,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0.0037%,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联系方式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相关信息。
    二十三、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陈跃华、邱尼克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87,500 股,回购价格为 4.66 元/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0)。
    二十四、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星
期五)下午 3:00 在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31)。
    其中,第七、十一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先念、
姚军、王晓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
五、十六、十七、十八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报告。会议
还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确定公司
2018 年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市值分析报告》、《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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