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妮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所包括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18-020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