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3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采
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22.94 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8,2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
荐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7,041,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158,18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6】4837000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如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
其他金融机构,需要明确说明。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
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上
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有效期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
动使用。
(三)购买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有限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相关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
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
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关于通宇通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