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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通宇通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介绍
    通宇通讯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
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
余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有效期一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
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
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
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
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通宇通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通宇通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明                      牟悦佳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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