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对通宇通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采用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4元。截至2016年3
月2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041,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11,158,18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70001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计划使用募集 实际使用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已完成进度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用状态日期
基站天线产品扩
20253.34 8,640.31 42.66% 2018 年 9 月
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4980 4,806.61 96.52% 2018 年 9 月
目
国际营销与服务
3000 335.63 11.19% 2018 年 9 月
网络建设项目
射频器件产品建
8897.87 1,458.83 16.40% 2018 年 9 月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23984.61 23984.61 100% 不适用
目
合计 61115.82 39,225.99
三、本次延期的项目和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进入最后建设阶段并开始着手准备
启动评审验收工作,预计2018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
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受行业技术变革影响,特别是5G技术的发展,以及不断
对生产布局提出的新要求,公司供应商和客户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从审慎
出发,务实推动项目建设。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因海外宏观市场环境因
素变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务实经营,削减不必要的网点租金、设备以及运营
费用支出,同时着力攻克重点市场,并大力进行市场人才梯队建设,积极打造国
际营销体系的软性实力。从整体看,以上三个项目有所延后。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募投项目中的基站天线产品扩产
项目、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日期顺延
一年至 2019年 9 月,项目整体规划和具体内容基本不变。调整后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期 日期
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
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
设项目
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对公司短期的市场开拓可能造成一定潜
在的影响,但结合市场实际发展形势和公司的战略布局,项目延迟是必要的。为
增强公司经营布局和建设的合理性,公司正积极调配现有资源,根据市场实际发
展情况对市场规划进行必要调整,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长期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国
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19 年 9 月,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
司根据目前行业技术的升级与国际宏观经济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
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调整部分项目投资进度,程序合法,不存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的变更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
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至 2019年 9 月,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并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因此,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9 月,
项目具体内容不变。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本次通宇通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
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东北证券对通宇通讯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明 牟悦佳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