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110,543,912.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 【111,935,140.84】元,加上 2017 年初未分配利润【816,259,146.51】
元 , 扣 除 2017 年 按 照 2016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已 经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45,158,000】元,提取盈余公积【11,193,514.08】,2017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的未分配利润为【871,842,773.27】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 资 本 公 积 为 【 759,458,223.86 】 元 ,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资 本 公 积 为
【801,153,404.89】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长期分红
回报规划》《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规定,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
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225,7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