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东
北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持续督导工作细则》,制定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如
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基本情况
(一)持续督导期限
通宇通讯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6 年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即 2016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项目组构成及职责
持续督导项目组由保荐代表人赵明、牟悦佳,督导专员刘莎、项目组成员组
成。其中保荐代表人赵明为组长,负责组织持续督导期间工作的开展。
保荐机构指定持续督导专员刘莎协助保荐代表人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督导项目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应按照证监会、
交易所及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如下:
(一)督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各项承诺,防止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防止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
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四)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文件及其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前
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五)督导上市公司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等承诺事项。
(六)其他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应履行的持续督导职责。
三、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一)项目组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每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
核结果定期对其进行定期现场检查。
(二)项目组在得知或应知上市公司存在以下事项之日起 15 日内或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3、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4、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5、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项目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及业务变化情况、股权变动情况、
管理层重大变动情况、采购和销售变化情况、核心技术变化情况及财务状况,就
可能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向其出具书面意见或建议,并在
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并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
(四)项目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真实;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应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上市公司是否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作
出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等。
(五)项目组将通过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相关文件及其证据材料的方式,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
整性进行核查,并就相关文件存在的问题及时敦促上市公司补充或更正。
(六)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
其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七)关注公共传媒对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核查市场传闻,发现上市公司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敦促其如实披露或
澄清。
(八)每年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
(九)就上市公司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关联交易、委托
理财、对外担保等应予以信息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根据交易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并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十一)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撰写《保荐总结报告书》。
(十二)其他事项。
四、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一)日常工作
名称 时间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方式
参加相关会议,查阅会议文
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及有效执
件,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行;三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意见或提出建议;查阅相关重
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及最
大合同、协议或类似安排文
公司治理及 三会召开时 终决议合法合规情况;实际控
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内部控制 或知悉相关 制人及董监高承诺履行情况;
查阅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文件,
事项发生时 防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
跟踪内审部门指出的内控制
或利用职务之便侵害上市公
度问题完善情况;访谈董事会
司利益机制执行情况;重大经
秘书、董事、监事及董事会专
营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门委员会委员等
及时审阅拟披露或对外报送
文件及内部授权、审批文件;
审阅与信息披露事项相关合
同、协议、中介机构专业意见、
政府文件、仲裁或司法文书等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情况;信息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前 相关支持性文件;与高级管理
披露内部审批流程履行情况
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员沟通等。
核查是否存在应予以信息披
露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风
险投资、对外担保、限售股上
市流通等情况
核查媒体报道或传闻;核对信
息披露情况;核查上市公司经
营层工作文件或会议文件;核
知悉公共媒 信息披露真实、准备、完整情
公共媒体报 查上市公司公章及合同专用
体报道或市 况;补充信息披露情况;不实
道 章使用记录;访谈上市公司相
场传闻时 信息澄清情况
关责任人员;访谈相关利害关
系人员;事前审阅补充信息披
露文件或澄清公告
查阅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措施相关告知函件;查阅与违
规事项相关之制度文本、信息
被处罚、处分或被出具监管函
披露文件或报送文件、合同协
情况;违规事项相关上市公司
被处罚或采 知悉相关处 议或其他相关文件;访谈上市
制度及修订情况;违规事项持
取监管措施 罚事项时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或上市公
续情况;违规事项整改情况;
司控股股东相关人员;与监管
监管机构后续处理情况
机构进行沟通;必要时走访相
关主管部门或聘请中介机构
协助核查;跟踪整改措施等
上市公司经营环境及业务变 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审阅会议
化情况、股权变动情况、管理 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审阅定
可能对生产 相关会议召 层重大变动情况、采购和销售 期向上市公司发送的调查问
经营产生重 开时或知悉 变化情况、核心技术变化情况 卷填报情况及相关文件;审阅
大影响事项 相关事项时 及财务状况;上市公司对相关 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报告;
重大事项拟采取措施;信息披 访谈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员;
露情况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等
(二)现场检查
2018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将于年底开展。
(三)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名称 时间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方式
年度保荐工 2017 年年度 上市公司本年生产经营和财 结合年度内历次持续督导情
作报告 报告披露后 务状况,经营环境和行业趋势 况,以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
的 10 个交易 变化及风险分析;防止控股股
日内完成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
行和完善情况;防止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
度执行和完善情况;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
见;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
用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情
况;重大投资和相关内控制度
执行情况;对他人提供担保、
重大诉讼等或有事项的核查
意见;承诺履行情况;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情况;对
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四)培训
培训工作将于 2018 年现场检查时完成。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计划》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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