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一、委托理财概述 1、为加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证券投资
业务。
2、投资品种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证券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等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公
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
净资产的 100%。
3、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风险充分控
制、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
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料,根据审
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0%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投资的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