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一、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摩山保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26 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管理费参照市场通用标准执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提
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张韵女士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摩山保理使用部分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的
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投资的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
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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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龙生 周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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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辉 钟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