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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
订,有关情况如下:
拟修订条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款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核意见;                             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八)股东大会决议或《公司章 (八)股东大会决议或《公司章程》
              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
              用,由公司承担。                     用,由公司承担。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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