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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
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拟 修 订 条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款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
              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义务和勤勉业务。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
              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           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
              议。                               议。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
              董事。                             董事和监事。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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