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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润装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通润装备”、“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通润装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793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4,043,88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95 元,
共募集资金 383,499,997.6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13,437.1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68,786,560.5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374 号《验资报告》验
证。通润装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对 A 股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根据《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
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
时,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
    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名称
江苏通润装备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04069372487           74,723,676.24       活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常熟市支行
江苏通润装备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1020248292005
                                                                  132,960,097.64       活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合计                                                        207,683,773.88
      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承诺募集资金     实施周                                           剩余金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期                                             (注 1)
1、年产 30 万
                                                                               132,960,097.64
套专业工具箱     260,600,000.00   18 个月    247,094,997.72   120,489,105.61
                                                                                   (注 2)
柜扩建项目
2、技术中心改
                  39,500,000.00   24 个月                      407,123.90
造项目
3、信息系统升
                  36,400,000.00   36 个月    121,691,562.83    3,205,320.00    74,723,676.24
级改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
                  47,000,000.00        —                     47,000,000.00
金项目
    合计        383,500,000.00               368,786,560.55   171,101,549.51   207,683,773.88
    注 1: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中已包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等。
    注 2:年产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 132,960,097.64 元(含利息
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其中包含该项目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各项合同总金额为 13,320,125.29 元,另外
还有应退尚未退回金额 642,877.67 元,实际项目的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 120,282,850.02 元。
三、本次结项及变更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年产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的投资额度调整为 133,166,353.23
元,并对“年产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实施结项。本次结项涉及变更的募集
资金总金额为 120,282,850.02 元,占募集资金总筹资额的 31.36%。该项目结项后,将
节余募集资金 120,282,850.02 元用于投资“新建生产用房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 55,000,000 元用于“新建生产用房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通润装备;65,282,850.02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至实施日利息收入的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的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年产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通润装备,项目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取得常熟市发改委出具的常发改外备[2016]19 号备案通知书,原计划总投资
26,06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709.50 万元),其中建
筑工程费用 10,700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9,75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23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投资为 4,380 万元,计划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达产后年新增产能 30 万套专业
工具箱柜。
    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0,489,105.61 元,其中建
筑工程费用 60968627.24 元,设备购置费用 39453478.37 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67,000
元。鉴于该项目应付尚未支付的各项合同总金额为 13,320,125.29 元以及项目应退尚未
退回金额 642,877.67 元,因此该项目实际应使用募集资金 133,166,353.23 元,其中建
筑工程费用 71,686,924.15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 41,412,429.08 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67,000 元。根据目前实际投资情况预计,项目达产后可新增 1.8 亿元产能。
    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2,960,097.64 元(含利息收
入及投资收益等),全部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扣除该项目应付尚未支付的各项合同总金额为 13,320,125.29 元,另外加上应退尚未退
回金额 642,877.67 元,实际项目的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 120,282,850.02 元。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扩大专业工具箱柜的产能,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30 万套专
业工具箱柜的产能。但是由于 2017 年 5 月美国商务部正式发起了对从中国进口的工具
箱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根据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双反”
调查终裁结果,裁定中国工具箱产品反补贴税率的范围为 14.03%至 95.96%,裁定中
国工具箱产品反倾销税率的范围为 93.94%至 241.12%。本公司作为强制应诉企业之一,
本次反补贴终裁税率为 15.09%,反倾销终裁税率为 93.94%。
    美国是公司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根据公司的统计,2016 年、2017 年本公司向美
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的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约为 15.97%、8.83%。由于受
到双反调查的影响,自 2017 年下半年开始涉案产品新接订单基本停止,30 万套专业
工具箱柜扩建项目中也涉及部分涉案产品。目前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厂房已
全部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已进入试生产状态。鉴于已投入部分的投产与逐步释
放的产能,以及受“双反”调查影响缩减了部分订单,公司现有产能基本能够满足现
有市场需求。为避免现阶段过度投资带来的产能过剩,以及募投效益下降给股东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决定缩减投资规模并对项目进行结项,待公司在新产品、新市场
开拓方面取得突破后,综合市场需求增长情况和自有产能配比,以自有资金投资生产
项目,进一步扩大产能。
四、变更后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影响
    (一)“新建生产用房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新建生产用房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周行通港工业开发区
    项目用地: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土地,不涉及新增土地问题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5,500 万元,建筑工程费用 5,0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500 万元拟
全部采用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建设完成后新增约 2 万平方米的厂房。
    2、项目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的投入,公司专业工具箱柜产能将有所增
加,原有辅助生产用房已无法满足扩产后的生产需求,本次扩建的辅助生产用房主要
用于专业工具箱柜原辅材料、外协配套件等的堆放、周转、以及产成品的储存。同时
通过扩建辅助生产用房,公司将对现有生产车间进行专业化、集中化、规模化生产的
调整与改造,使得生产流程更加顺畅、生产工艺更加合理,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现有辅助用房
的不足的问题,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促进经营效益的提高。
    (二)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年产 30 万套专业
工具箱柜扩建项目”变更与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等)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截止 2018 年 4 月 24 日,年产 30 万套专业工具箱柜扩建项目实际项目剩余的募集
资金金额为 120,282,850.02 元,扣除变更扩建辅助用房项目投资额 55,000,000 元后,
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65,282,850.02 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受至实施日利息收
入的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建生产用房项目”已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取得常熟市发改委出具的常发改外备
[2018]40 号备案通知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将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符合客观环境变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
查。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变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通润装备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北               杨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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