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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朗五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 变更概述
    (一)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
准则。
    (二)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 号),新增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要求对
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
务报表的列报: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
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
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对
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2、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行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
关的净利润。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
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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