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28号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据媒体报道,你公司近期召开发布会,推出“刺猬”品牌新能源汽车。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请说明发布会披露事项对你公司股价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是否达到披露临时公告的标准,以及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2、请结合你公司回复我部关注函的内容和前期公告披露的三五新能源的营业范围,说明发布会中对你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相关表述与关注函回复和前期公告内容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披露出现差异的原因。
    3、请补充说明除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外,你公司是否将直接参与汽车的研发、设计、制造、测试等生产环节,如是,请结合你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资金实力、研发设计人员情况、技术储备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从事汽车研发、设计和生产等环节相关业务的能力;如否,请说明你公司与整车制造商的具体合作模式,是否为贴牌销售,或仅为销售代理商。
    4、请补充披露发布会上所展示样车是否具备上路行驶条件,如是,请补充说明该样车的制造商情况,该样车与制造商已有类似车型的差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外观与内饰、配置、主要性能指标等),以及你公司在该样车设计制造过程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如否,补充说明你公司发布会内容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
    5、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是否已申请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是,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否,补充披露发布会样车的生产制造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
    6、请结合你公司在区块链方面的技术研发投入,人员储备等,补充说明发布会上披露的在后续运营模式上采用区块链技术是否具备技术可行性,是否具有技术和业务基础。
    7、请结合目前车型研发制造、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安排等,补充说明发布会上披露的今年四季度该车型可下线的安排是否具备现实可行性。
    8、请结合你公司以前年度手机业务的经营和进展情况,核实说明本次开展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可行性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意图。
    请你公司将对上述问题的书面说明于5月2日前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