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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关于公司环境信息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环境信息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环境信息、社会责任和扶贫信息
披露的通知》,现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之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丽水市污水处理厂、水阁污水处理厂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
备案的浙江省 2017 年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单位。现将上述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如下:
    一、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一)排污信息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于 1999 年立项,总设计规模 16 万吨/日,总计占
地面积 24 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三期 12 万吨/日规模。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pH。
    其余污染物监测指标: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总
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排放口 1 个,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永康江,执行地方标准(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达标排放。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于 1999 年立项,工程总设计规模 16 万吨/日,目
前已建成三期 12 万吨/日规模。其中一期规模 4 万吨/日,采用 A/A/O 脱氮除磷“微孔曝气
氧化沟”工艺,2006 年试运行;二期规模 4 万吨/日,采用 A/A/O 微曝氧化沟工艺,2014
年试运行;三期规模 4 万吨/日,采用“A/A/O 微曝氧化沟+活性砂过滤滤池”工艺,2017
年 3 月试运行。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地方标准(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目前运行正常。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           环评批复文号            环保验收文号      环境保护排放许可
 污水一期项目    浙环开建[1999]56 号
                                       浙环竣验[2015]54 号
 污水二期项目    浙环函[2011]117 号                             已按规定办理
 污水三期项目    永环行批[2015]2 号     自主验收已完成。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执行《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永康市环保局备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公开
(http://app.zjepb.gov.cn:8091/zxjc/)。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app.zjepb.gov.cn:8091/zxjc/)公开监测数据。
      二、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设计规模为 12 万吨/日,目前已建成三期 9 万吨/日规
模,主要处理桃源街道、跃龙街道、梅林街道、桥头胡街道、大佳何镇镇区生活污水及园区
部分工业废水。
    主要去除污染物为 COD、氨氮、总磷,其他污染物为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总汞、总镉、烷基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排放口一个,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颜公河,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达标排放。
    (二)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设计规模为 12 万吨/日,目前已建成三期 9 万吨/日规
模,其中:一期规模 3 万吨/日,采用改良 SBR 工艺,于 2004 年 12 月投入运行;二期规模
3 万吨/日,采用改良 SBR 工艺,于 2009 年 9 月投入运行;三期提标项目(规模 3 万吨/日),
包括三期 3 万吨/日及前三期 9 万吨提标工程,三期采用改良 SBR 工艺,提标改造采用精密
过滤+紫外消毒工艺,于 2016 年 7 月份试运行。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目前运行正常。
    (三)建设项目坏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              环评批复文号              环保验收文号       环境保护排放许可
  污水一期项目                                  一期 2006 年验收
                    甬环建(2002)199 号
  污水二期项目                                 甬环验(2013)36 号    已按规定办理
污水三期扩建项目    宁环建(2013)190 号       宁环验(2016)85 号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执行《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宁海县环保局备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向宁海县环保局备案并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网站
公开(http://app.zjepb.gov.cn:8091/zxjc/)。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app.zjepb.gov.cn:8091/zxjc/)公开监测
数据。
    2、通过新浪微博每日发布当天出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每月发布一次其他污染物排
放浓度、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及厂界噪声,一周发布一次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
     三、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污水处理厂、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
   (一)排污信息
     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治理类型为废水,总设计规模 10 万吨/日,现建成一期规
模 5 万吨/日。排放口一个,污水经处理后排入瓯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达标排放。
     丽水市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丽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设计规模 5 万吨/日。排放口一个,
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入瓯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达标排放。
    污水厂处理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
PH、色度、粪大肠菌群。特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系浙江省重点工程、省政府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治理工程。设计规模 10 万吨/日,目前已建成一期 5 万吨/日,
于 2010 年 5 月投入运行,采用改良型 SBR 处理工艺,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排放标准后排入瓯江,目前运行正常。
    丽水市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丽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工程设计规模 5 万吨/日,于 2002
年投入运行,采用 DE 氧化沟工艺,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后排入瓯江,目前运行正常。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            环评批复文号              环保验收文号         环境保护排放许可
 水阁污水项目      浙环建[2007]104 号      浙环建验[2011]6 号
                                                                      已按规定办理
中岸圩污水项目    浙环开建[1999]57 号      丽污处指[2003]4 号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执行《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丽水市环保局备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向丽水市环保局备案并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网站
公开(http://app.zjepb.gov.cn:8091/zxjc/)。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app.zjepb.gov.cn:8091/zxjc/)公开监测数据。
     根据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供排水公司”)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
到的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丽环(开)罚字〔2017〕121 号),丽水供排水公司对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做出的罚款处罚决定不服,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起
行政复议(见公司 2017 年度报告财务附注:“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之说明)。最终在丽水市人民政府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披露《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到
环保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公告》(临 2018-020)。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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