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4 月 2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湖北省荆
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