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在公司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5人,监事李恩洲、向谷峰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监事袁守民、陈绍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召平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各项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1.2003年,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作程序合法。经营班子执行董事会决议,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生产组织运行,严格经营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目标。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务实,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配股募集资金5.15亿元,按配股说明书承诺项目已投入2.22亿元,募集资金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气压缩机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充分参照目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的,协议价格是公允的。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将该议案提交2003年股东年会审议的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3年投资完成情况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请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