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 交易内容 | 交易方 | 预计发生额 |
委托租赁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无偿将房屋委托给本公司对外租赁,租赁收入归公司所有。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 0万元 |
委托物业管理 | 本公司委托上海纳赛斯水仙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授权给本公司的房地产实施物业管理。 | 上海纳赛斯水仙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0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余莉萍
公告编号:2018-006注册资本:36.533亿元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是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的上级主管单位,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为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的出资人,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是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占21.6%的股权。
2、上海纳赛斯水仙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30号二楼企业类型: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吟华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厂房及场地管理,房屋租赁
二、定价依据、公允性
1.本次交易为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无偿提供房屋给公司对外出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为双方参考市场价协议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因公司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营,通过上述两项关联交易,公司出租房屋产生的收入可以维持日常费用开支所需,上述房屋租赁收入是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也是公司维持稳定不可缺少的资金支撑。
(二)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业务收入来源,满足了公司日常人员费用开支的需要,维持了公司的稳定。
公告编号:2018-006
2、公司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营,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苗华、张文海、夏暘、蔡青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