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并经电话、短信确认等方式发送给全体监
事。
2、召开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参会的监事 5 人。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戈先生召集。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
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