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拟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真审查,并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岳阳开设购物中心,符合公司 积极拓展主营业务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本 次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同时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关联方给予公司一定的优 惠,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40,000万元。物业成本的降低可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因此本次交易定价是合理和公允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拟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王林 陈共荣 邓中华 王远明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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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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