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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 年 04 月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建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杨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4,513,045.84          166,904,967.44                      4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718,941.97           85,280,215.98                       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9,067,566.45           85,171,171.85                       4.5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0,635,225.74         -177,893,796.27                      -85.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43                   0.1014                      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43                   0.1014                      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                    1.69%                       -0.1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339,571,656.37         7,114,207,445.36                      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55,471,409.16        5,569,381,310.18                       1.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8,165.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9,541.50
合计                                                                 -1,348,624.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298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锦州恒越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1%        137,946,879       137,946,879 质押                  137,946,873
限公司
西藏朝阳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0%        132,880,000       132,880,000 质押                  132,880,000
限公司
北京浩泽嘉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0%         79,000,000        79,000,000 质押                   79,000,000
资有限公司
成都市川宏燃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         68,000,000        68,000,000 质押                   68,000,000
有限公司
安徽京马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63,028,366        63,028,366 质押                   63,000,000
限公司
广西索芙特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1%         61,489,070                  0 质押                  59,057,670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谷欣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6%         40,000,000        40,000,000 质押                   40,000,000
限公司
江阴浩然明达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1%         32,000,000        32,000,000 质押                   32,000,000
伙)
渤海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渤
海信托恒利丰     其他                   1.44%         12,120,199
233 号单一资金
信托
俞颉辰           境内自然人             0.83%          7,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489,070 人民币普通股           61,489,07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
                                                                        12,120,199 人民币普通股           12,120,199
海信托恒利丰 233 号单一资金信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托
俞颉辰                                                                    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信托-麒麟投资 1 号集合资金信                                           6,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0
托计划
聂宗道                                                                    6,542,386 人民币普通股        6,542,3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158,289 人民币普通股        3,158,289
金
中英益利资管-建设银行-中英
                                                                          2,53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32,800
益利金利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曾伟良                                                                    1,899,277 人民币普通股        1,899,277
周政来                                                                    1,846,644 人民币普通股        1,846,644
王志军                                                                    1,752,555 人民币普通股        1,752,555
                                  公司上述股东中,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和张桂珍合计持有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95%的股份、梁国坚持有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51%的股份,因此,广西索芙特科技股
说明
                                  份有限公司与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排名第五的股东聂宗道,共持有 6,542,386 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3981400 股,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2560986 股。排名第八的股东曾伟良,共持有 1,899,27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401,400 股,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数量 1,497,877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排名第十的股东王志军,共持有 1,752,555 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620,500 股,
                                  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数量 1,132,05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
充质押,股份累计2,501,268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3日。截至报告
期末,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1,489,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其中办理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累计为59,057,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情况
    2018年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告编
号:2018-012),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4,242,424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8%;回购价格:结合
近期公司股价,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元/股;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计通过了该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2018年4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及其律师法律意见书。目前,股份回购事项正在正常实施和推
进中。
2、关于因控股股东质押股票触及平仓线的进展公告
   公司因股票于2018年1月31日出现跌停情形,使得公司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股东”或“锦州恒越”)质押给质权人的本公司股票触及或可能触及平仓线,公司于2月1日发布了《关
于因控股股东质押股票触及平仓线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 1日开
市停牌。
    2018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锦州恒越的《关于采取措施消除股票质押触及平仓风险的告知函》,
控股股东锦州恒越已经消除了其质押股票触及平仓线的风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暂无被平仓的风险,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证券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并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
采取措施消除平仓风险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不超过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8 年 02 月 23 日
24,242,424 股社会公众股份,占本公司目                                         2018-012
前总股本的 2.88%,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 2018 年 04 月 27 日
                                                                              2018-035
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 2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因控股股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8 年 02 月 01 日
东质押股票触及平仓线的停牌公告》,公                                          2018-006
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1 日开市停牌,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18 年 02 月 22 日
股东采取措施消除平仓风险暨公司证券                                            2018-008
复牌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索芙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4 日承诺:
                                                    (1)如果计划未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系
                                                    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
                                                    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
                                                    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该公司将
                                                    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
                                                    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
                    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              外披露提示性公告。(2)2008 年 11 月 至履行承诺      正在正常履
                                         其他承诺
                    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知悉并将严格 04 日            内容完毕时。 行。
                                                    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
                                                    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如果预计未
                                                    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
                                                    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
                                                    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
股改承诺
                                                    时,该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转让所持股份,并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
                                                    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第二大股东广东通作投
                                                    资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1
                    广东通作投资有限公              月 4 日承诺:已知悉并将 2008 年 11 月 至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                                                        已履行完毕。
                    司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 04 日          内容完毕时。
                                                    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
                                                    意见》等有关规定。如果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
                                                    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超过上市公司总
                                                    股本 1%时,该公司将通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索芙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承诺:
                   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                                          2015 年 07 月
                                        其他承诺 自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6 个月      已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17 日
                                                   股票复牌之日(即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 6 个月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索芙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承诺:
                                                   自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之日(即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 10 个月
                   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                                          2015 年 07 月
                                        其他承诺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10 个月     已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17 日
                                                   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并承诺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
诺                                                 成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不进行重
                                                   重组终止事项的公告,公 2014 年 10 月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大资产重                                               6 个月      已履行完毕。
                                                   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 28 日
                                        组承诺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
                                                   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
                                        关于同业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竞争、关 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   联交易、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2016 年 11 月 至履行承诺             正在正常履
                   司;梁国坚;张桂珍     资金占用 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 15 日                    内容完毕时。 行中。
                                        方面的承 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
                                        诺         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
                                                   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
企业;2、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为上市公
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
间,如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
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
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立
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
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
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3、
控股股东将诚信和善意
履行作为天夏智慧控股
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
减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与天夏智
慧之间的关联交易;4、
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将诚信和
善意履行作为天夏智慧
控股股东的义务,尽量避
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企业与天夏智慧之
间的关联交易;5、对于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
存在的关联交易,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将与天夏
智慧依法签订规范的关
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
联交易价格依照公允、合
理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6、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保证按照有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义务;7、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不
                                                 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8、除非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再实际控
                                                 制天夏智慧,本承诺始终
                                                 有效。若本公司/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给天夏智慧
                                                 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
                                                 切损失由本公司/本人承
                                                 担。
                                                 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作为业绩承诺方承
                                                 诺: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
                                                                                                  2015 年、2016
                                      业绩承诺 和 2017 年实现的经审计
                 喀什睿康股权投资有                                        2015 年 01 月          年和 2017 的
                                      及补偿安 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3年
                 限公司                                                    01 日                  业绩承诺已
                                      排         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履行完毕。
                                                 前后较低的净利润分别
                                                 是人民币 31,146.68 万
                                                 元、42,360.40 万元、
                                                 52,561.24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3年
                 司                   承诺                                 07 日                  行中
融资时所作承诺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
                                                 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3年
                 司                   承诺                                 07 日                  行中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
                                                 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
                 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3年
                 限公司               承诺                                 07 日                  行中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   股份限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2016 年 04 月 3 年           正在正常履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承诺。     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 07 日                           行中
                                                    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
                                                    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3年
                    司                   承诺                                  07 日                     行中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3年
                    司                   承诺                                  07 日                     行中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
                                                    江阴浩然明达投资中心
                    江阴浩然明达投资中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月             正在正常履
                                                    (有限合伙)认购的股份                     3年
                    心(有限合伙)       承诺                                  07 日                     行中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梁
                                                    国坚承诺,以自筹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
                                                    持本公司股票。增持期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股份增持                              2017 年 11 月             正在正常履
                    梁国坚                          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10 个月
东所作承诺                               承诺                                  20 日                     行中
                                                    2018 年 9 月 20 日,拟增
                                                    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增持
                                                    主体为梁国坚先生或其
                                                    控制的公司。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夏建统
                                                                            2018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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